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项目名称:宝华镇宝志路(交警中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HCZJ-(2020)商字第03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提供至少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承诺函第10条【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2)合格的供应商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二、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地 点: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409室)
联系人:王蓓 联系电话:0511-85218606
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本套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竞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 污水处理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维修、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详细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采购要求。本项目预算为28.6万元,报价超过预算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采购人、采购方式及成交供应商数量:
(1)采购人:江苏物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句容市宝华镇宝华花园门面房
联系人:周阳 联系电话:15052274435
(2)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五、磋商保证金: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磋商时,需交纳人民币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给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保证金可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现金等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户名: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账号:32001755336052513071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江苏物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句容市宝华镇宝华花园门面房)
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4月28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至15:00(截止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磋商时间:2020年4月28日北京时间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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